【張簡新卉/報導】「我愛東清!不要水泥!」、「tosya i nicik(不要水泥)!反對侵占!」, 6∕20、6∕21兩天,東清居民聚集在東清七號地大呼口號,反對鄉公所未和當地居民做協調即強行開挖,在當地設置預拌廠。目前原民會土管處決議暫時停工兩個月,在停工期間進一步釐清廠商開挖此地之合法性。居民雖能暫時歇息,重拾正常生活,但東清七號地自救會呼籲:革命尚未成功,未來仍需大家繼續關注和參與此案,才能捍衛傳統領域。
60警進七號地鎮守 東清居民拒絕再與公所協商
東清居民自組”東清七號地自救會”,並在6∕20於七號地召開記者會 ,控訴鄉公所違法。自救會聲明稿中提出公所缺失:1.未事先與居民協調、溝通,也未通過土審會審議通過即逕自開挖2.在開挖一個多月後才召開說明會,說明會後明知過半居民反對,仍繼續工程的進行,有違原基法21條「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以下略)」3.未做用地計畫,違反了原住民族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3條「政府因公共造產或指定之特定用途需用公有原住民保留地時,得由需地機關擬訂用地計畫,申請該管鄉(鎮、市、區)公所提經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擬具審查意見並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撥用…。(以下略)」。聲明稿中也譴責了台東縣政府與鄉公所刻意規避原基法和原保地管理辦法,改以「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已取得所有開發所需之審查豁免權。自救會成員謝來光痛批政府帶頭藐視原基法,且三個多月以來居民嘗試與鄉公所協商,卻屢遭碰壁,直至5∕6鄉公所才召開第一次說明會;會上也僅單方面告知居民將在該地設立臨時預拌廠,根本沒有討論的餘地。如今再談協商,「你們(已經)喪失了你們的機會。」謝來光說。
6∕21當天,六十位自台東調派的警察聚集在七號地入口維持秩序,此動作引起在場民眾不滿,無一人聽從警方指示離開七號地。因現場約200位民眾是以靜坐表示抗議,整起事件中並無警民衝突。東清村民張海嶼質疑:一群手無寸鐵的鄉民怎需這樣的規模鎮壓?小小的預拌廠動用這麼多警力,根本是在浪費社會資源。他批評這件事「是非常不智的」。除此之外,以公家機關資源維護私人廠商,使人質疑此事之正當性。
不只東清 各部落和外界聲援不斷
從得知縣府將派警員進駐蘭嶼並強行開挖後,東清居民無不積極討論當天事宜、分派工作,並於臉書成立自救會,不到一禮拜已有六千人按讚加入,有不少粉絲都為非蘭嶼居民;抗議當天除了東清部落,朗島、椰油、漁人、紅頭、野銀都有人前來聲援,顯見東清七號地的未來是大家所關心的。一位朗島居民認為,鄉公所對此事的處理方式簡直是「土匪」;而該廠商原預定在椰油一號地設預拌廠被擋,身為椰油居民的胡龍雄表示,蘭嶼土地並不大,如果再濫墾濫挖,後代子孫將無以為繼;紅頭人也是前鄉長的周貴光認為:可以輔導現有的兩家不合格預拌廠,不需另立它家,以免製造更多汙染物,使環境一再被破壞。他也提到此次事件鄉代會並沒有嚴加監督,有失職之責。
縣府與公所強調無不合法 原委會認為有待釐清
台東縣政府建管科科長賴旻炫在6∕20的訪問中表示:縣府尊重鄉公所立場,也已盡監督之責,廠商與公所一切程序皆屬合法,但如果有再協商的機會,不排除重新思考蘭嶼的獨特性;鄉長江多利則於6∕21中午抵達七號地做說明。他表示,為了天秤風災的24項興建工程,實在需要興建此臨時預拌廠。他也強調,風災復建工程結束,該地會在兩個月內回復原狀,鄉公所一切依照行政程序走,希望大家理性面對。但原委會在接獲申訴後認為此地屬原住民保留地,廠商為私立,是否適用原住民保留用地申請人有待商榷,因此已下令停工兩個月,待原委會做進一步的了解。
兩天的抗爭活動雖然和平落幕,廠商也已暫時停工,但東清居民仍不敢掉以輕心。東清七號地自救會核心成員陳榮宗、謝來光、張海嶼等人也在6∕24召開記者會後,於隔天至監察院遞陳情書,要求監委徹查此案;訴求中除了要縣府與鄉公所將土地歸還,失職人員也須得到一定的懲處。而鄉公所在抗爭過後曾發文要求召開協調會,但因為協調會訂在6∕24,與記者會撞期,已被自救會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