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美族人文社會簡介
文/余光弘(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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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言
雅美族居住的蘭嶼位於臺灣東南方,大約在東經 121 度 32 分,北緯 22 度 03 分,離臺灣本島約 40 浬,與臺東則相距 49 浬。全島面積僅 45.74 平方公里,環島一周長 38.45 公里。島上卻遍布山丘臺地,總計超過 400 公尺的山丘共有十座,超過 500 公尺者有兩座,其中主峰紅頭山高達 548 公尺;山丘的密布導致平地狹小,村落及耕地只能選擇山麓的緩坡地或河口的沖積扇。
蘭嶼屬於高溫高濕的熱帶氣候型,年雨量常在 2600 公釐以上,一年平均下雨日數 250 日,年平均溼度在 90% 以上;島上除雨驟外,風強亦是特色,全年強風(每秒 10 公尺以上)日數達 275 天,平均風速每秒 7.3 公尺。由於蘭嶼有較複雜的地形,局部地點可免受強風影響,惟風之限制作用所在難免,因此只能形成近似熱帶雨林的植物社會,特稱為山地雨林 (montane rain forest) 以別於典型之雨林。山區與海岸地帶因高度的差異在氣溫上相差 3–4 度,年均溫海岸為攝氏 26 度,山區為 22.6 度;最熱月是七月,平均溫度超過 32 度,最冷的一月平均溫不到 20 度(參考衛惠林、劉斌雄 1962;陳其南 1973;張崑雄等 1989)。
每年的十月至翌年的一月是東北季風盛行期,經常是風雨交加的陰天,風疾浪大的冬日不僅阻礙島民下海捕魚以供應家庭副食,有時風勢特別強勁會將海水吹送上陸,損傷藷芋等主食作物。二月至五月是島上氣候較穩定的時期,這時東北季風逐漸減弱,氣溫轉暖,北赤道洋流(黑潮)帶來大群的飛魚及獵食飛魚的大型洄游魚類(鬼頭刀、鮪等),此時是島民的忙碌季節。七月到十月雖然是颱風季,但沒有颱風侵襲的天氣卻是十分的晴朗,所以島民會更為忙碌;人們利用天氣好的時候建造或修補房屋、漁船及灌溉水渠,開闢新的耕地,收穫成熟的水果;每天從早到晚都有男人在海中捕魚。所有的辛勤工作都是為了準備冬天的到來。
蘭嶼島上的居民是馬來波里尼西亞語系的雅美人,他們的遠祖於大約八百年前從菲律賓北部的巴丹群島移居蘭嶼 (de Beauclair 1959)。雖然雅美人與臺灣其他原住民一樣都屬馬來波里尼西亞系,但在文化的表現上卻有明顯的不同,他們是臺灣原住民中唯一缺乏釀造酒精性飲料技術、沒有獵頭及紋身習俗、不使用弓箭的族群。他們依賴捕魚及種植水芋、甘藷等塊根及塊莖作物維生,他們的建築形式、飛魚祭典、新屋及新船落成禮、對死亡及神靈的態度等等,使他們成為臺灣原住民中極獨特的一群。
根據官方的記錄雅美族人口在 1906 至 1960 年間,一直維持著相對的穩定(約 1500~1650 人),1960 年後雅美族人口開始逐漸增加,1992 年時雅美族人口已達 2843 人。
現行的地方行政體系下,蘭嶼設鄉,下轄四村;實際上蘭嶼島上有六個雅美聚落:紅頭村轄紅頭 Imorod、漁人 Iratay 兩部落、椰油村即椰油 Yayo 部落、朗島村即朗島 Iraraley 部落、東清村轄東清 Iranumilek、野銀 Ivarinu 兩部落,每一部落都是一個自主的單元,往昔並無全島性跨部落的政治權威存在。在現行的行政體系下,蘭嶼設有一個鄉長及四個村長以管理地方事務。鄉長及村長雖然都是民選的,但是他們僅有名義上的領導權,每個雅美部落仍是各自為政,部落內的紛爭也仍以傳統方式解決,雅美人若非必要也極少到鄉公所或警察局去。
蘭嶼唯一的機場位於漁人,自 1971 年開始商業營運。紅頭及椰油各有一較大型的碼頭,但紅頭的碼頭為專供裝卸臺灣電力公司核能發電廠核能廢料的專用碼頭。每週有二到四班載有貨品及乘客的船往返於臺東與蘭嶼,由臺東乘船到蘭嶼約需五個小時。臺灣到蘭嶼的飛機是八到三十七人座的中、小型飛機,班次隨觀光的淡旺季而有所調整。雖然乘船的花費只有搭飛機的 1/5 左右,但觀光客及雅美人仍以搭乘飛機為多,因為由臺東到蘭嶼搭飛機只需 20 到 30 分鐘。
紅頭及椰油各有一家能容納 300 人的現代旅館,亦有許多的餐館、雜貨店、汽機車出租店等。鄉公所、警察局、中學、漁會、農會、加油站及國民黨的民眾服務站都在椰油。衛生所、郵局及核能廢料儲存廠則在紅頭,因此非雅美居民大多集中在紅頭及椰油這兩個地方。少數居住在朗島、東清、野銀的非雅美居民是地方派出所的警員、小學老師、及少數的退伍老兵。紅頭及椰油較其他聚落受到外界的影響為大,紅頭及椰油的雅美學童已經逐漸失去聽、說雅美語的能力。
在六個聚落中都有政府興建並配予雅美人免費使用的國民住宅,除了朗島及野銀外,其餘雅美聚落中的傳統住宅大都已拆除,但現今在朗島及野銀傳統住屋集中的舊部落區內,許多傳統住屋也漸被鋼筋水泥的建築取代。
以下所介紹的雅美族社會文化概況,係根據本人於 1988 年 9 月至 1989 年 8 月,大約一年的時間在朗島村所做田野工作所得的資料;研究期間主要採用的是人類學式的參與觀察,並以深度訪談為輔。由於雅美人各村都自有其傳統,甚至同村的不同家族間也有相異的祖傳規矩,本文介紹的僅為個人觀察所得,各村及各家族的歧異之處不擬詳述。
二、生計與經濟
1. 食物的生產與分工
雅美人大致上將食物分成兩大範疇,即主食 kanen 和副食 yakan,前者也被簡單明瞭地稱做「飯」,後者則稱「菜」。雅美人對 kanen 與 yakan 的區分與其經濟上的分工、社會交換、典禮儀式等都有關係,在理解雅美文化時極為重要,以下的論述中會經常出現,故應先加予說明,並請讀者留心其意義。通常雅美人的餐食以現採的藷、芋,及新鮮的魚貝為主;婦女每日的主要工作是「拿飯」mangep so kanen,男人則是「找菜」manesavat。
主食最重要的是種植於水田中的水芋 soli 與旱田中的甘藷 wakey,旱作的里芋 keitan、藷蕷 wuvi 及旱芋 patan 亦常充主食以補藷、芋之不足;小米 kadayi 通常做為儀禮場合親友互相餽贈的禮物。近年來從臺灣本島輸入的米、麵有逐漸取代藷、芋,成為年輕一輩主食的趨勢。
不論旱田、水田開墾初期的粗重工作,例如砍伐草木、焚燒整地、修築田埂,以及水田灌溉渠道的修建、維護,都由男人負責,但是種植和經常性地除草、採收、補植,則是婦女的日常工作,除非喪偶或妻子外出、臥病,男子不會插手;當然祭典期間需要大量 kanen 時,男人也常須下田幫忙。
副食 yakan 主要是魚類,捕魚是男人日常的主要工作,捕魚技術的好壞是男人社會地位高低的重要決定因子。實際上漁業的社會文化意義凌駕於農業之上,雅美人的工作曆即是以捕撈飛魚與否大致加以二分;每年約在陽曆二、三月有飛魚招魚祭,從此以後半年左右直到九月的飛魚終食祭為止,可以說是飛魚季,這時正是春夏時節,氣候適於駕舟出海,新鮮的飛魚或飛魚乾也是此一時期的主要食物。實際的飛魚汛期僅有四個月左右,約為二、三月至六、七月,也就是雅美曆(參見表 4-1)十月 kapowan 到一月 pipilapila;往昔這時是以 6–10 人的大船從事夜間集體性漁撈的主要時機,男人一心專注於飛魚 alibangbang 的撈捕;到飛魚季的下半,即雅美曆的十二月 papatou 起的兩個月,開始使用單人或 2–3 人小船行晝間繩釣,主要目標在釣取鬼頭刀 arayo、鮪魚 vahoyo 等大型魚類;這些漁獲除供家庭中每日 yakan 的消費外,多餘的可餽贈親友,或醃曬成魚乾,一則可供陰雨天或無暇不能出海時佐餐,同時魚乾(尤其是飛魚乾)更是節慶祭典時親友間交換禮物的要項之一。
近年由於機動船筏的引入,大船已被機動船隻取代,傳統的漁船組(見下節)雖然並未完全解體,做為全組象徵的大船卻因不再使用與維護而漸朽壞;彰顯漁船組乃至其所屬部落財富及榮耀的大船下水典禮也不再舉行。飛魚季雖仍是男人在海上的忙碌季節,傳統駕駛大船夜間的集體漁撈活動已幾乎難見,改以機動船在日間牽網撈捕飛魚。
雅美曆二月 piabengan(陽曆六、七月)的降臨是飛魚撈捕活動的結束,直到五月 kalimaan(陽曆八、九月),這期間正值盛夏,熱帶的驕陽自清晨六時起,即開始烤炙大地,這期間男子常到田中協助婦女從事農作,或動手翻造家屋、建造新船,以及為新屋、新船舉行落成禮;海中的捕魚活動以魚槍射魚與沿岸礁間的小型定置網為較多見。piabengan 開始到東北季風吹襲前約四個月中,盛行另一種集體性的捕魚活動 mapaktouktou,其法為在 10–15 公尺深的礁岩間魚群出沒處張網,參加驅魚者每人持一尾端墜鐵塊的長繩,在水中排成弧狀並抽動鐵塊,敲擊海底礁岩驅魚入網,主要目標在獵取礁岩底層的魚類(例如:鸚哥魚、龍占魚)。據說以前一社僅有一樹皮所編的網,故此種漁撈活動是部落性的,現在各社中已分成數組,每組成員由七八人至十餘或廿餘人不等,各組聚資合購物美價廉的機製網,取代了舊時的樹皮網。
非飛魚季的每年九、十月至翌年一、二月,即雅美曆的六月 kaneman 至九月 kasiaman 東北季風盛行,氣候極為不穩,經常是狂風怒號或陰雨連綿,男人在風浪不太惡劣時會下海以魚槍射魚,或在礁岩上以竿釣魚,偶遇難得的冬日晴天亦會划船出海,釣些數十公分的鶴鱵 varangos 飽餐一頓。
男人從事海上漁撈固然是 yakan 的主要供應來源,女人亦可有限度地擷取海洋資源,補充家庭副食,但女人的活動範圍僅限於海濱礁岩,水窟中的小魚、礁石上的藻類、蟹類和貝類是她們獵取的目標。在天候不宜下海捕魚的時日,男人亦會從事海濱的藻貝採集。
非飛魚季也是男人進行陸上經濟活動的季節,與農業相關的是:砍伐林木開墾新田、修造水渠等;此外更要遠赴山林之中,擇取合用之材,以供修造房屋、工作房、涼臺以及木舟之用。
農漁業以外,畜牧及採集是雅美人次要的生業。牧養的畜類主要是豬與羊,這兩種家畜的照顧責任也是依性別分工,通常婦女負責採收次級的藷、芋煮熟並與家庭食餘拌和,每日晨昏定時餵飼豬隻,大部份的豬隻都自由地在家屋四週漫遊、覓食,僅有少數家庭擁有豬圈,能將豬隻固定地圈養。山羊則是男人的職責,唯山羊完全自行覓食,在屬於部落的牧地內,羊主可隨意放牧,羊隻純是自然地成長繁殖,羊主的照顧極粗放,每隔三五日到羊隻出沒處算算自家羊群的數目,若有羊隻失蹤則到周遭的山林岩洞尋找;倘是有新增的羊羔,須立刻在其耳上剪出羊主的所有權記號,不擬做為種羊的公羊羔要為其去勢,如此而已。另外大部份的家庭都飼雞若干,雞和豬的活動範圍相同,但雞卻甚少由人餵食,與羊一般地任由其自行覓食。
雅美人家畜的經濟價值遠低於其社會文化價值;豬、羊並不供日常食用,除非意外或疾病導致傷亡外,家畜不會在非節慶及祭儀時無端宰殺烹食。同時個人不論擁有多少豬、羊,很少用來出售及交換其他財貨,僅能在自家舉行儀式時宰殺食用。在儀式時宰殺的豬、羊一則是向鬼神奉獻的祭品,另一方面可循社會關係網絡分贈親友,形成時相往還的互惠交換關係。一個經常有能力送出豬、羊肉的人,其社會地位亦高人一等。有些男人終其一生無法累積足夠的豬羊,可在新屋或新船造妥時舉行帶有誇示財富性質的儀式,這樣的男人會被認為沒有善盡社會責任而遭鄙視。
2. 紡織與衣物
衣的問題與食相同都由男女兩性合力解決,住與行則由男子負責。紡織、建屋與造船除滿足基本的生物需求外,也有更深層的社會文化價值,不僅技藝高超者能獲取較高的社會地位,受到特別的尊崇,最重要的是家屋、漁舟以及衣服所附帶或附加的宗教及儀式意義,因此不論是女人織衣或男人造舟、建屋均須專心一志,不可旁騖,尤其是織造禮衣及建造要舉行大規模落成禮的船或房舍時,更要兢兢業業,謹慎將事,一個家庭一次只能進行上舉三事之一,不得同時從事其中的任何二項。
傳統的雅美服裝形式簡單,男子通常僅著一丁字帶,婦女著附有兩繫帶的方布為裙,上身或著胸兜,或著一背心狀的上衣。此類衣物裁製方法簡單,婦女先織出寬十餘公分,長約三公尺左右的長布,依不同衣物之需,裁成數幅方布再加縫綴即成。日常服用者都是單色,典禮時服用者是白底夾織藍紋。織造男女禮衣時最為嚴謹,織成縫妥穿著之前要以豬、羊為犧牲行獻祭,若無豬、羊可以雞或魚乾權代。因此男女禮用上衣具有特殊靈力,可以抵禦邪穢,例如易遭惡鬼侵害的初生兒,即常以母親的禮衣包裹。雖然機器織造的西式衣物已逐漸取代傳統衣著,禮衣內涵的特殊意義卻是無法取代的,因此雅美婦女大都已不再自織單色的常服,但以傳統方法製成的禮服仍繼續維持。
婦女織布主要以馬尼拉麻 (abaca) 為材料,男人也以樹皮、竹、籐等製造穿著衣物,例如頭盔、護胸背心、雨衣及帽笠等物。目前雅美男人仍製作的衣物也都以具有儀式意義者為主,例如盛大典禮時所戴的圓錐形銀盔、外出及送葬時防鬼靈侵害的籐盔及胸甲。
3. 住居建築
完整的雅美家屋須有主屋 vahey、工作房 makarang 和涼臺 tagakal;主屋建於地穴中,只有屋頂露出於地穴之外,工作房建於淺穴之上,但其地板大致和地表齊平,涼臺是高於地表的干欄式建築,大都有頂無壁。實際上主屋與工作房之地板也都以柱架高,不與泥土直接接觸。主屋的正面朝向大海,工作房與涼臺的屋脊線則垂直於主屋脊線。
理想上一個家庭的主屋須隨其男性家長年齡之增長而擴展。主屋的規模係以門洞之多寡來計算,門洞越多房屋的正面也越寬,縱深自然亦須加長。年輕夫婦經常在妻子懷孕時,才離開夫之父家另建新居,這時大都只能因陋就簡地造一門或兩門的小屋暫棲,經過夫妻二人齊心合力地努力奮鬥,逐漸擴建成普通水準的三門屋,乃至代表高社會成就的四或五門屋。在此一過程中,一對年輕夫婦不僅要努力地開闢更多的田地,以種植藷、芋,並致力於多畜豬、羊,同時更要注意社會關係的鞏固及開拓。因為建築新屋時,不論是材料的收集或建物的築造工作,都須有多於一個家庭所能提供的勞力之投入,方能成事,要想自建新屋時有充足的人力可資應用,屋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就要在平時注意提供自身的勞力,協助其他親友完成較大規模的工作(若建屋、造舟、開地);再則也要有能力供應大量的食物以酬謝到場幫工的親友。因此能夠將住屋越造越大,以及逐漸增添其他附屬建築,對屋主及其家人不僅意味著物質生活水準之提高,更代表其社經地位的一再提昇。
在建造新屋時若行有餘力,屋主可以事先計劃為其新屋舉行落成禮(參見下文),這種儀式可以為主屋、工作房或涼臺而行。要舉行落成禮的家庭必須在三、四年前即開始籌備,開闢大量的水芋田以及牧養大群的豬、羊;儀式的重點之一在於將屋主積聚的大量水芋及豬、羊肉,分給每個參與典禮的外村親戚及本部落內的每一戶人家,每次儀式經常消耗近噸的芋頭及至少三、四隻豬羊,富厚之家所費常有倍於此數。要舉行大規模落成禮的建物本身也須有較細的做工及雕飾。現在的雅美人大都已住進狹窄的國民住宅內,每戶享有的空間非常有限,不僅主屋難以擴張,工作房的建造幾乎難以為繼,只有分配到一長棟住宅「邊間」的人家可以有隙地增建工作房,國宅區最常見的附加建築僅剩涼臺了,不過因可用土地不大,現在的年輕雅美人已很難用房屋擴建增築來提高其社經地位。
4. 造舟
造舟(參考鄭惠英 1985)可分造小船及大船,小船是僅容一人至三人乘用者,大船則是由六人、八人、十人乘用者,往昔有數十人共乘之大型船隻,近三、四十年已不能見。雅美漁舟並非技術簡單、由獨木剖刳而成的獨木舟,而是由十五至二十七塊木板靠木釘、接榫、結綁及膠水拼合而成。一般的構造是龍骨及舷板都分成首、中、尾等三段,兩舷側板則分成二至四層,每層三片。各段木材之擇取是根據其功能而定,例如漁舟出海、入港時須在海邊拖拉磨擦,故船底龍骨須擇耐磨之硬材;船之首尾常會撞及礁石,須用質堅硬木。各類船板用材之栽培常須經數十年,因此往往是父祖樹木而由兒孫取材。
造船時船主也可事先籌備為新船舉行盛大之下水典禮,此種儀式之大要與新屋落成禮相差不多,只是頌讚禮歌中須以海上的捕漁活動為主,而在新屋落成禮中歌唱的主要題材是農耕、畜牧及伐木之事。要行下水禮之船在船身須加仔細的雕刻及油漆。大船的漁船組成員眾多,所以一般大船之下水禮常常成為整個部落的盛事。不行典禮的船建好後亦須有簡單的儀式,邀集少數近親會餐慶祝,唯船身不得過份雕飾。
5. 貨幣與市場經濟的侵入
蘭嶼往昔曾與菲律濱的巴丹群島維持某種程度的來往及交易,巴丹島很可能是雅美人擁有的金銀及玻璃珠、牛皮甲的主要供應者,此種交易關係據推測在三四百年前即已中斷(參見 de Beauclair 1958, 1969; Benedek 1987)。雅美人與漢人的接觸最遲至清同治年間即已開始,但蘭嶼似無足以吸引漢人的物產,因此漢人前往的頻率不高。根據文獻記載,光緒初年清政府曾派遣代表探訪蘭嶼,攜帶布疋、鐵器、瑪瑙珠、火柴、糕餅等物品贈予雅美人,獲得的回禮是若干豬、羊、椰子(林熊祥 1958)。雖然雅美人與外界保有時斷時續的交易,在本世紀以前以物易物是主要的交換型態,直到日據時期,日本人開始有意地引導雅美人使用貨幣 (Leach 1937),從此以後雅美人對貨幣的需求日殷。
近年的國民教育也從根開始侵蝕雅美人的生計經濟。接受學校教育迫使學齡兒童及青少年必須留在教室內,而非像其父祖輩一般漫遊於山林及海洋中,因此中老年的雅美人已能感知其子孫從自然中取食的能力正日漸衰退。其次,國小學童由校方提供午餐,國中及高職學生則全體住校,因此除周末假日外,在學的雅美青少年接受的不是簡單烹調的傳統食物(一般是水煮的藷芋與魚貝),而是內容及調理都較複雜的漢式食物,很多雅美青少年已拒絕傳統食物。可以想見這些青少年人畢業離校之後,無法留在蘭嶼謀生,而只能投入臺灣的廉價勞力市場中;工資所得使他們得以換取以前無法取得的商品(例如:較高價的衣飾、家電用品、機車等),從而更深地捲入貨幣與市場經濟體系中。
僅能以現金換取的物品逐漸侵入雅美人的生活中,許多傳統的工藝品(例如:紡織品、陶器、竹籐編器等)已慢慢被機械製品取代,某些商品甚至在社會及儀式生活中也佔有一席之地(例如:煙、酒)。市場商品的依賴與青壯流入臺灣的勞力市場,已經形成互為因果的錯縱關係。
三、社會組織
1. 部落
雅美人之社會生活主要是居住的地緣關係及親族的血緣關係交織而成。部落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單位,由共居於同一部落領域內的所有成員組成,部落擁有的漁場、牧地、農地,他部落的居民不得擅入擅用。部落的領地是居民日常生息活動的特定空間,同部落者之間有密切頻繁的社會互動關係,本部落的領域及人員受到他部落的侵害,則全部落必起而合力抗之。遷居他部落者須放棄其在母部落使用土地、牧場、漁場之權,而逐漸融入為現居部落之成員。
部落中沒有固定的權威結構,以及能夠統御全社的領袖人物,有涉外事件或部落內糾紛發生時,由社中各家族長老聚會商討;然而長老之決議對任何人都無確定之約束力,亦無強有力之機構為此決議之後盾,但多數社眾仍會尊重長老之議而行。部落內之糾紛若不服長老仲裁,爭議兩造常各引親戚為奧援,互相對抗或致流血鬥毆,力弱者乃不得不退讓。但因肇生事端的兩造須償付為其流血者金銀珠寶及豬羊肉、芋頭,開銷十分龐大,一般人也未必因族大勢盛而輕啟爭端。
部落中雖無明確的權威人物,在不同場合中卻常有具特殊影響力之人物出現,做為暫時之領導人,例如擅用刀斧、手藝特佳者,在建屋造船時常被尊為領導人,善鬥者在報復血仇或村際的爭鬥中被推為戰鬥的指揮,漁船組的領導人當然是擅於操舟及嫻熟於漁技者。但這些領袖人物在事過境遷後,在部落內並未因此而擁有特別的權力。
2. 雙邊親屬關係
雅美人之主要親族群體,是由己身向父母雙邊等距展開的親屬為主,此點與漢人看重經由父系直系遠祖下推的宗族組織是不同的。關係最親密的親屬是同胞兄弟姊妹 kakte 及其配偶,再往外推展即是父母之同胞兄弟姊妹之子女 katesa 及其配偶,這個親屬群體雅美語稱為 ripus。
同一個 ripus 的成員彼此互動頻率極高,舉凡婚喪喜慶,建屋造船、墾地伐木、復仇爭戰等,ripus 的成員都是當然的幫手。家中若有殺豬宰羊時,ripus 的每個成員都須分配一份。ripus 成員視照顧彼此之子女為當然之責,在被迫投入市場經濟體系的雅美社會,此種親戚的互助具有頗高的調適功能。由於對現金貨幣的需求,在工作機會有限的蘭嶼本島很難獲得滿足,因此青少年以至中壯年人均須離鄉背井,遠赴台灣本島各大都市賺取工資。一般年在三十至四十歲左右的中年人,若子女中還未有長成足以離家工作的,常須由自身在一年中的某段時間外出賺錢;為開源節流計,中小學的子女在父母離家時均留守家中,對於這些暫時失去父母的孩童,同一 ripus 內的親人都會自動地負起照顧之責。外出工作者返家時亦須帶回大批食物禮品,以分送親人。來自台灣本島的食品、衣飾等物,是除傳統的豬、羊肉外,近年流行的親友間互相餽贈的禮物。
3. 婚姻與家庭
雅美人之家庭主要是以夫妻子女構成之核心家庭為主。未婚男女關係自由,一旦成為夫婦即不容有越軌的行為;新婚夫妻關係較不穩定,常易因彼此的爭議導致婚姻破裂,但隨生育子女數目的增多,彼此的關係愈趨穩固,夫婦二人的一體感也愈強。
對尊一輩親屬的稱呼雅美人可說是屬於和英美相同的愛斯基摩型 (Eskimo system),除父稱 ama,母稱 ina 外,尊一輩之男性親屬(父之兄弟、母之兄弟、父之姊妹之配偶及母之姊妹之配偶)均稱 maran,而尊一輩之女性親屬(父母之姊妹,父母之兄弟之配偶)均稱 kaminan,顯示出父方親及母方親的同等重要性。一旦一對夫婦的婚姻穩固地建立之後,與其二人之間接或直接親屬聯繫常被漠視而同等看待,因此不論是己身之父或配偶之父,均以 ama 稱之;換言之,己身之血親與配偶之血親都不加區辨,以相同的稱謂來稱呼。在實際的行為面上觀察,也可看出夫妻間的一體感,因此在雅美社會中,多偶婚是受到排斥的,甚至與非配偶者通姦之案例也很少發生。
4. 共作團體
傳統的雅美社會中有三個主要的共作團體:漁船組、粟作團體、灌溉團體。每一漁船組擁有一艘由全體成員共同建造的六人、八人、或十人大船。當飛魚季來臨時,同一船組成員共同舉行儀式、遵守禁忌、捕捉及分享所獲的迴游魚類。粟作團體擁有一或多塊成員共同開墾耕作的粟田,並且如同漁船組一般,粟作團體也一起分享共同耕作後的收穫,並舉行祭典。如今粟作團體已不存在雅美社會中,雖然現在的粟收獲祭 mivaci 仍會舉行,但已是全聚落性的規模,而非各粟作團體自行舉辦。漁船組雖仍有活動,但由於雅美人已很少用大船捕捉飛魚,因此船組的存在僅成為一種認同的象徵及內聚的儀式。
灌溉團體不像漁船組及粟作團,是一個比較不固定的團體。所有使用同一灌溉溝渠系統的田地之地主,都是同一灌溉團體的成員,且只有當共同的水道要挖掘或修整時,才會一起工作。由於一個人所擁有的水田常是散佈於各地,因此每個人都有責任要維護數個灌溉系統。近年來雅美人已開始使用比較耐久的材料(如水泥、塑膠水管等)來建造灌溉渠道,他們已不需要再付出太多的心力在灌溉系統的修護上,同時也減少了團體成員間彼此互動的機會,團體的凝聚也隨之愈形鬆散。
漁船組及粟作團體雖是自願性團體,但它們的成員彼此間的親屬關係幾乎都包括在雙邊親屬內。漁船組成員資格可由父傳子或岳父傳婿,隨著時間的流逝,構成船組主要成員間的關係會由父子或兄弟關係轉換為第一或第二從表兄弟的關係。當成員彼此間的血緣關係逐漸疏離時,原本的船組便會瓦解,另外再成立數個新的、成員彼此關係較近的團體。
灌溉團體的成員資格就不具有選擇性,一個男子屬於那個團體完全視其水田所在的位置而定。由於一個人大部分的水田是繼承自其父,因此兄弟所有的水田時常相鄰近,而屬於同一個灌溉團體。有時一個雅美人會因幫助他的親戚埋葬死者,或因別人之侵害必須付出賠償,而獲得一塊水田,在這種情況下,灌溉團體便會加入不具血緣關係的成員。
現今在雅美社會中一種非常普遍形成共作團體的基礎是集資購買漁網,集資者共同使用漁網並分享所獲。這種團體的大小不一,在朗島共有三個這樣的漁網組,所有的男子都屬於這三個組中的一個。近年來許多年輕人紛紛到臺灣工作,使得留村者如果要繼續使用機動船時,必須要打破原有漁網組的組織,改採全體一起工作的方式;出海時三個漁網組的網會輪流的被使用,當使用某一組的網時,該組的所有正式成員不論其是否隨船出海,都有權共享該次的漁獲。未隨船出海的其他漁網組成員,就無權分享漁獲。
此外尚有使用 mapaktouktou 漁法(見第二節)較小的漁網組。這種團體的成員資格是非義務性的,成員的加入及脫離較不受限制,成員數也不定。在捕魚時也不限於該組的人才能參加,不論是否該組的正式成員,漁獲由所有參加的人均分,而未參加捕魚的該組的正式成員,只有在漁獲量很大時才能要求共享。
四、理念與宗教
1. 時間觀念
雅美人對時間的認知與利用和漢人有極大的不同,雖然雅美人有其以月亮的盈虧為準的太陰曆,對於日曆的使用卻很少用於計時及記時,因此除非僅剩二三日,通常很難從雅美人口中問出「還有幾日」某一儀式即將舉行;「某月某日」也不會用來做為記憶特殊事件的參考,而在被問到一年有幾個月時,幾位報導人都一致地回答有十個月,有一報導也說一個月只有二十日,雅美人似乎只用主觀的感覺去體驗時間,而非以客觀的單位去測量或計算時間。
由於不對時間加以計量,雅美人對於非現時能體驗的過去及未來與現在的距離感非常薄弱;過去的事件除非彼此有因果關係,才會顧及先後順序,否則都是過去獨立發生的事,孰先孰後並不重要,所有的「過去」與「現在」的距離大約粗略地分成三段:不久以前、很久以前、以及報導人出生或懂事以前,但相鄰二者也常混淆不清,例如:某報導人堅稱其父已過世很多年,實際上卻僅有數月。
雖然新屋、新船的落成禮要在三、四年前即開始準備,雅美人對於未來的時間似乎是甚少加以考慮的。明日的工作須視明日的天候、親友的需求、自家的需要,甚至個人的心情才能決定,既然這些因素無法事先預料,很少有人費心計劃翌日的工作。實際上太早洩漏未來的計劃常被雅美人列為禁忌,不僅幾年或幾個月後將造船、建屋、舉行落成禮等事不可說出,就算拿著漁具往海灘行進的途中也不可宣稱即將去抓魚,雅美人認為違犯禁忌 anito 即會偵知,而將計劃破壞。一般雅美儀式舉行時經常是當日或前一日才通知親友,有事要請親友幫忙時,大都是需要人手的當日早晨才開始徵召。
不過雅美人的時間運用並非完全即興式的,曆法已經將年中每月的活動做了大概的規劃,月中的各日也有其特質,某日可行或禁行某事也都清楚的規定,一日中又以日出、日落及午前、午後做為參考各有適合及禁忌從事的事情。
雅美的曆法是以月亮圓缺為準的太陰曆,每年分成十二個月,月份名中有一半是數字(五月至十月,參見表 4-1),其它各有專名的月份其名清楚地指出當月的主要工作。一月是 pipilapila,pila 是鉛之意,前一個月是 papatou,patou 是釣線捲軸,鉛及釣線捲軸都是船釣的必需品,這兩個月是飛魚季下半期;二月稱 piabengan,yapia 是好或美麗之意,bengan 就是月亮,piabengan 即為好的月份或吉月,撈捕飛魚、鬼頭刀等洄游魚類的季節剛過,因此家家戶戶都儲有大量的食物,是豐足的月份,也是諸事無不相宜的月份,舉行婚禮、落成禮以及開工破土起造新船、新屋都是大吉大利的;三月是 pagakou,akou 是挖的意思,本月是致力於開墾農耕的月份;四月是 paropotowan,poto 是果實之子,引伸為陶土中似果核的小石,在此意為拿掉陶土中的小石,四月又稱 pitanatana,tana 即泥土之意,這兩稱都明白地指出這個月是取土燒陶的月份;十月又稱 panep,panep 是關閉之意;十一月是 pikaokaod,kaod 是划的意思;閏年時在 piabengan 及 pagakou 中須插入一閏月 binos no matau。
表 4-1 雅美曆月名表
| 雅美曆 | 月名 | 字義 | 陽曆對應 |
|---|---|---|---|
| 一月 | pipilapila | pila:鉛 | 4–5月 |
| 二月 | piabengan | yapia:好、美;bengan:月 | 5–6月 |
| 閏月 | binus no matau | binus:結束;matau:船釣 | (閏年插入) |
| 三月 | pagakou | akou:挖 | 6–7月 |
| 四月 | parupotowan (pitanatana) | poto:果核、小石;tana:泥土 | 7–8月 |
| 五月 | kalimaan | lima:五 | 8–9月 |
| 六月 | kaneman | enem:六 | 9–10月 |
| 七月 | kapituan | pito:七 | 10–11月 |
| 八月 | kawuwan | wawu:八 | 11–12月 |
| 九月 | kasiaman | siam:九 | 12–1月 |
| 十月 | kapuwan (panep) | puwu:十;panep:關 | 1–2月 |
| 十一月 | pikaokaod | kaod:划 | 2–3月 |
| 十二月 | papatou | patou:釣線捲軸 | 3–4月 |
總之,雅美曆的各月名已將年中的工作行事大致規劃妥當,忙碌於海上的飛魚季始於 kapowan 終於 pipilapila,pagakou 以後則是致力農耕、建築等陸上工作的時機,piabengan 則分隔漁、農季,很可能昔時這是一個舉行婚禮、落成禮等儀式的季節,大船招魚祭之後開啟的不僅是漁季,也是另一個忙於生產祭儀的季節。
月中各日是否可以從事某些活動也有明確規定,篇幅所限,各月中每日之名及意義不再介紹。在此須特予說明的是雅美人一日並非始於子夜,由於每日之名須觀察月亮之形狀方知,因此某日可否從事某事亦須俟月升方能確定,所以一日之始即始自月升之時。換言之,雅美人一日開始的時間是冬季的下午六時或夏季的下午七時左右,亦即從漢人的算法是一日將告終的五、六個小時之前。
2. 空間觀念
漢人自稱「中」國、「中」土,在畫世界地圖時中國當仁不讓地位居正中,此種自我中心主義當然不僅限於漢人,似乎各個國家民族的地理圖象都是從自身所居之地為軸,再往外向四方輻射。但是雅美人的地圖並非以蘭嶼為地理中心,馬淵東一在雅美照片圖說(Kano & Segawa 1956)的介紹詞中,曾提供兩幅半世紀前雅美人畫的地圖,畫圖的時間是 1929 年,這一老(野銀人,當年 60 歲)一少(紅頭人,21 歲)提供的地圖有幾個共同點,第一,圖的中央是大海,在海洋的四周環繞許多島嶼,蘭嶼是其中最大的一個;第二,二者的圖中對巴丹群島中的幾個小島有一致的排列順序。關華山要求一朗島老人畫地圖,得到的也是一幅許多小島環繞大海的景象,關華山的解釋是雅美人的故鄉是南方呂宋的巴丹群島,「因為這個與南方的歷史淵緣,使雅美人認為自己身處北方……促使他們把蘭嶼視為世界觀的重心,卻不是其『中心』……此中心讓給了海」(1989:150)。
雅美人第二項特殊的空間觀念是他們沒有東西南北四個方位的區分,雖然雅美人以「日出處」tata no araw 與「日落處」astepen no araw 表示東西方,這兩個詞並不用於指示方位,要指示方位則使用風向名,但風向名各部落並不盡相同,這點造成不同部落成員間溝通上的不便 (Benedek 1987:107-113),可是也同時顯示在指示方向、決定方位上還有其他參考點。
在平面上海陸的相對軸向是很重要的,這似乎是一個較被雅美人普遍使用的參考原則。傳統雅美建築所有主屋都是背山面海的,即其屋脊線與海陸軸呈直角相交,而工作房與涼臺的屋脊線與海陸軸平行;海陸軸面海的右側優於左側,飛魚季的招魚祭中主祭者所屬船組的大船及其自有的小船排列的位置都是面海的最右;船隻入港後推船上岸亦是從面海的右側,也在同側取下漁獲;出海時除非另有專名的漁場,一般海域即以所對的陸域名稱之。
雅美人不用地理方位的區分來指示方向,因為東西南北是一種相對的觀念,甲若在乙的西邊則乙是在甲的東邊,雅美人在島上行動使用的是絕對的觀念。蘭嶼全島已被劃成許多各有專名的小區,估計蘭嶼此種地名的實際數目應該超過一千。這就如同在一棟所有房間都已有規則地編號的大建築物一樣,只要知道房間號碼,就能容易地找到目的地,而無需知道該棟建築的座向、尋找的目標的方位等資料。
3. 超自然存在
在垂直空間上,雅美人將宇宙從天上到地下分成數層,人住的平面之上還有幾層,地下也有幾層,住上面的是神 tao do to(上面的人),住地下的則是鬼 anito,和地底下的人 tao ro teiraem。
雅美人認為神主宰了自然現象,包括災害(如雷雨、洪水等等),及人類的生產和繁殖。雖然雅美人知道神居住的地方分成數層,每一層都住有一或多位神,但他們對天地共有幾層,那個神住在那一層,或那個神主宰那些事務並沒有一致的看法。
現在他們大部分都已皈依基督宗教,粗略估計信徒最多的是天主教和基督教的長老會。但他們的皈依並沒有使他們全然的排斥以往的信仰系統,而是處於新舊共存的狀態。雅美人的基督信仰,形成了一個在他們傳統信仰層級表面上的或更上的層級,這兩個系統共存而似未發生衝突。
對雅美人來說,神離得很遠,也十分謹慎的不隨意地談論祂們。只有一年一度的祈年祭 miparos(參見下文),才是雅美人唯一與神溝通的時間,他們會奉獻供物予神。雖然他們相信神會懲罰做某些做諸如偷竊等壞事的人,但他們認為神比較關心全聚落的安危,或整個蘭嶼島上的雅美人。神可能會賜與他們好的天氣和豐富的收穫,但也可能降下災禍。當神因某些人做了不對的事而發怒時,他們並不會向神祈求或獻上犧牲,以平息神的憤怒,同樣的他們也不會向神祈求以取得個人的利益。雅美神話中顯現出只有當神憐憫人,或在死去祖先的乞求下,神才會賜與凡人一些好處。
鬼 anito 則是人們每日生活中最關切的超自然存在。目前可見的大多數民族誌,均描述雅美人有強烈的恐鬼症,如「生活在對鬼的持續恐懼中」(de Beauclair 1957: 108)、「極度的怕鬼」(衛、劉 1962:156)、「對死亡及關於它的任何事的極度恐懼」(Leach 1937:430)。居住在蘭嶼的非雅美人也時常嘲笑雅美人對鬼及死亡的恐懼態度。
然而作者的個人看法是雅美人對 anito 採取比較戒慎的態度而已。由於認為 anito 是所有不幸與災害的主要來源,雅美人對 anito 的態度是可以理解的。其實雅美族對待 anito 十分近似我們對病毒的態度;病毒是不可見的、會傳染的、無所不在的、有害的,甚至是帶有厄運的,沒有人願意暴露在有病毒存在的環境中,因為深知其致病的潛在能力。此種恐懼是正常適當的,可以促使我們更小心地保護自己。
雅美人稱祖先 kumirun,一個人自己的雙親或祖父母的鬼魂會較其他的鬼魂來得無害,有些甚至是有助益的。de Beauclair (1959) 記錄了一個叫「Shimina Vaoyu」的朗島故事,敘述一個生下來下半身是鮪魚尾巴的男孩,他和他的子孫十分幸運地受到神所賞賜的許多禮物。其他的故事也顯示已去世的雙親和祖父母對其後代的照顧,如死去父親的鬼魂會幫助他的兒子獵捕白鼻心、捕魚,甚至找到一個妻子。
4. 魚的分類
在雅美人的食物中所佔比重極高的魚類,雅美人又因食用時間的不同而進一步的再加分類。從自然時間來論,可將魚分成兩類:春天魚 among no rayon,即春天時洄游至蘭嶼的季節性魚類,如:飛魚 alibangbang、鬼頭刀 arayo 及鮪魚 vahoyo 等等,在這個季節中以獵取這些洄游魚為主,每日餐食的 yakan 也是以此為大宗。這些魚被認為平常與天神同住於天界,僅在春天才從天上下來供雅美人捕食,季節結束後又返回天界,因此洄游魚類是神聖的,有關其撈捕、食用都有許多的相關儀式與禁忌(參考 Hsu 1982;Yu 1991)。礁岩魚 among no karawangan 是棲息於近岸礁岩,在非飛魚季節所捕食的魚,種類極多。
從社會時間加上性別的因素,雅美人又將魚類分成數類,每個人須依其性別及身份而選擇適合的食用魚類,這套分類中主要的有三大類:好魚 wuyod,不論性別都能吃的魚;壞魚 ra'et,只有男性能吃的魚;老人魚 kakanen no rarake,只有祖父級男性才能吃的魚。其次的分類有分別適合孕婦、哺育幼兒的婦女、妻子懷孕的男子、有哺乳兒的父親、男童、女童等不同發展階段者食用的魚。
目前仍不能確定雅美人分辨好魚、壞魚及老人魚的標準何在,有一較常見的論點是根據魚的腥味濃淡程度(張燦穩 1991:58),腥味重的魚是男人吃的壞魚,壞魚中更腥的就是老人魚。徐韶韺(1987)指出幾種分別好魚、壞魚的標準:好吃或不好吃、外觀的好壞、魚名吉或不吉、會不會傷人等等。仔細查考當可發現這些說法並未觸及問題的核心,因為人類的認知會受到社會文化的影響;魚的腥味濃淡、好吃與否、外觀是否理想的認定,可能因其被歸為好魚、壞魚而產生主觀意識的偏差。雅美人對魚類好壞的分類標準還須更進一步的研究。
5. 禁忌
雅美人有許多根據相似律的禁忌及巫術。孕婦、產婦及他們的丈夫的禁忌極多,必須要避免吃許多種的食物,或避免做某些特別的行為,以免他們的嬰兒傳染到這些事、物不好的特徵;例如禁食某些貝類及螃蟹,因為在它們的殼上長滿疣狀物;某些特定的魚也不能吃,因為在它們身上有斑紋、味道不好、顏色不好、或游動的樣子很奇怪。
接觸律亦是巫術及禁忌運作的一個基礎,似較常運用在有關於死亡相關的情境中。雅美人認為墓地的泥土、植物等可做為將死亡或厄運帶給敵對者的工具;相反的,所有的這些物品在日常生活中都是充滿禁忌的,任何到過墓場者,在他再度進入日常生活之前,都必須先要嚴格的清潔其身,清除所有沾染自墳場之細微事物。
由於不可能將所有的雅美禁忌完全條列,欲對雅美人的禁忌有更多瞭解的讀者可參閱 Benedek(1987)報導雅美人的生產禁忌,Hsu(1984)記錄飛魚季中的禁忌,劉斌雄(1959)述及有關葬禮與死亡的禁忌。
從實際行為上觀察,雅美人以禁忌將人、事、時、地、物加以區分,每一特定的時空中,人在其中與週遭事物的互動也都因此有一規律可循。最著名的例子是雅美人對魚的分類,魚一般區分為可食及不可食二大類,不可食(禁忌)的魚有因自然原因(有毒)而被認為不可食的,例如河豚 ponayo;也有因社會文化原因而被鄙棄的,例如鰻魚 tagnognan,因其長相似蛇而被列為不可食者;各類鰩魚、魟魚都稱 apiap' 也不能吃。雖然雅美人並不能意識到此種分類的意義何在,但從生態平衡的觀點來看卻有其存在價值;由於女性禁食男人魚,一個有家室的男人卻因須供應母親、妻女的 yakan,常要耗費一些時間精力去追捕女人魚,自然免除某些較易捕捉的男人魚被趕盡殺絕的命運。簡而言之,禁忌與無禁忌就如同電子計算機 0 與 1 的訊號一般,協助雅美人在複雜的自然和社會環境中理出規律,以做為其言行的參考標準。
五、祭典儀式
1. 歲時祭儀
雅美人的歲時祭儀與其生業有密切關係,主要的訴求重點在求鬼神的庇佑,使其在農漁牧方面都能盛產豐收。本來在雅美祭儀中有關飛魚捕撈及小米耕作各有一套繁複的祭典,近年由於小米不再集體生產,粟祭儀大都已經停止。但是整體而言,雅美人的傳統祭儀雖經洋教侵入的威脅,卻大致得以保存,環視臺灣其他土著族無以出其右者,確實值得進一步深入的研究。
表 5-1 雅美年中歲時祭儀時間表(朗島觀察)
| 雅美曆 | 陰曆 | 祭儀 |
|---|---|---|
| pipilapila(一月) | 4月初 月中 月底 | 祈福祭 miripus to tao 飛魚收藏祭 棄大魚頭骨 mipua so rafong |
| piabengan(二月) | 5月初 | 行豐收祭 mipiabengan,停捕飛魚 |
| kalimaan(五月) | 8月中 | 行飛魚終食祭 panuyotoyun so alibangbang |
| kapitowan(七月) | 10月初 | 祈年祭 miparus |
| kawuwan(八月) | 11月初 | 芋田祭 manayik |
| kasiaman(九月) | 12月初 | 羊祭 miripus to kaklin |
| kapuwan(十月) | 1月圓後 | 大船招魚祭 mivanua,飛魚季開始 |
| papatou(十二月) | 3月初 月中 下旬 | 小船招魚祭,以繩釣大形洄游魚類 螃蟹節 pinganangana mamaldzingan、managit |
飛魚季中的祭典約略可分成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出動大船有關的儀式,其次為小船的儀式,最末是結束漁季的儀式。
飛魚季節中有兩次招魚祭,其實較正確的說法應是港口祭,第一次是為大船的出航所做的,第二次則為小船,兩者之間相距約兩個月。由於近年已經停用大船夜間火炬誘魚的漁法,換言之,大船招魚祭後大船並不出海,故飛魚季前半段的儀式有簡化的傾向。
主要的儀式是由各船船長持雞或乳豬朝海上做招魚之勢,以招喚飛魚群聚到部落前的海面,使村人易於捕捉。隨後船長用刀割雞(或豬)之頸,鮮血流入盛海水的大碗中,所有部落的男子,不論長幼皆前來用食指沾雞血,走到海濱近海水處,將雞血塗在黑色卵石上,但不可塗在白色或紅色的石頭上,並祈禱能長命百歲,子孫永遠能使用該港口捕魚。尚在襁褓中的嬰孩不能到場,其父帶回一沾雞血之卵石歸家,再持嬰指觸石上雞血以替代海濱點石之儀式。
港口祭中另一重要的儀式物是塗抹牲血之竹管 rara,大船塗血儀式後,各家戶均派員以竹管取雞血,這些竹管在整個飛魚季的各種儀式中常會使用。往昔經過此一儀式後,大船即可開始在夜間以火炬誘魚,船上成員則以手撈網捕捉離水飛出的飛魚。
飛魚季中第二個重要的祭儀是小船招魚祭,祭日的決定是以 pikaokaod 月無月的末日為準,翌晨即自船屋中推出小船排列在海邊,當日及隔日取芋頭和地瓜等以備過節,第三日即 papato 月的第二日為祭日,儀式至第四日晨才完全結束。
祭日之清晨,即將舉行祭儀的男子都很早起床,試搭由四根頂端呈叉狀的支柱構成的曬魚架 raraval,搭妥見柱架皆無問題後,立即將曬魚架拆掉。九點左右舉行儀式的男子到其船邊,蹲在船尾唸完短暫的禱詞後,再到較靠潮線的海灘尋找一種扁圓的黑色卵石 pipilapilan,一共揀六個丟進船尾的貯魚槽中,象徵魚季中將常有魚擲入魚槽。
返家後正式將曬魚架搭好,再以連大鉤的釣繩(釣鬼頭刀等大魚用的),將鉤鉤在將來為瀝乾飛魚的柱子 pamumupawan 上,將釣繩橫拉在前面的 raraval 杈上繞一周,邊拉(象徵魚線被上鉤的魚拉扯)邊唸禱詞,收好釣繩後換另一捲繞在線軸上的魚線(釣飛魚用),所有儀式同前只是移到曬魚架後排的兩根 raraval,完畢後將釣繩、釣線再捲好掛在 pamumupawan 上,早晨的儀式即告結束。
下午行祭時各人將綁著雞毛和 rara 的竹節插在舷內側船板中,另一竹節插於另一舷板內,用來導引釣線的竹枝 pamamaldzingan 也綁在舷內,然後撿起早晨放在魚槽內的六塊卵石放入背袋中回家;抵家後將袋中的卵石倒在主屋地穴的東北角,並將 raraval 支柱與兩枝橫竿的四個交點象徵性地用馬尼拉麻編的細繩再綁一次,當日的儀式即結束。
翌日舉行祭儀各家的男女主人須很早起床,男子起床後立刻從廚房拿出置釣飛魚的釣線和釣鬼頭刀等大魚的釣繩各一綑的背袋,走到海邊將整個背袋浸一下海水即回家,表示已經出過海,返家後將背袋懸於曬魚架後方的橫桿上。主婦則穿起禮衣及頸飾,從涼臺底下取出幾根稱為 rarapang 的植物,到曬魚架底下去剝取樹皮,剝下樹皮後,再取出纖維,將所有七長八短的纖維集中,一頭取齊後用刀切下整齊等長的兩束,合在一起綁好掛在 pamumupawan 上,這個儀式稱 mararapang。最後把只剩內莖的 rarapang 及不用的樹皮收拾好,放回涼臺下,那些廢物須等到飛魚季過後才能丟棄。
祈福祭 milipus to tao 是在飛魚季中 pipilapila 月初的一個祭儀,但其祈祝的目的是很廣泛的人壽年豐,而非僅限於漁撈的成功。這個祭儀主角是婦女,當日很多男子照常出海。
早上婦女披上禮衣首飾,手持一枝很長的椰子葉群聚到教堂內,教堂內的傳道人在彌撒後,對婦女所持的椰子葉做降福儀式,眾人回家以該椰葉對家中的人畜作物等除穢祈福 lipusan。祈祝家人若誤食未經正常程序處理的飛魚,仍能平安無事,不會生病;若有年幼子女,則帶他們到水泉邊為他們洗臉及手腳,然後用椰葉祝福他們無病無災,長得像椰子一般高。
當日還要到水芋田、甘藷園、瓜園、椰子、豬圈等祈求豐產。到水芋田前要準備一根約一米長的竹竿,一端剖開約七八公分,再塞入一段七八公分長的竹片,形成一根長桿的十字架,到田中將此竿插好,然後對水芋及水田祝禱,禱畢要掘取當日將食的芋回家,家中若還有留存的水芋須待翌日才可再食。
到甘藷園、瓜園、椰子樹祝禱時要帶大石塊,以祈求甘藷、瓜及椰子都要長得碩大如石,祝畢要將一白石置於甘藷園及瓜園中,而椰子樹下則置黑石。到豬圈的祝禱即 milipus to kurang,婦女在採椰子葉時也要採一種到處可見的野生植物 parangapang,以祈求豬隻能如同 parangapang 一般迅速地繁衍。此外家中的食物及金珠飾物也要分別祝禱,以求食物永遠豐足及金銀珠寶日益增加。
豐收節 mipiabengan 宣告飛魚撈捕季節的結束。早上的主要節目是送禮,親戚互相贈送的禮物大致是一樣的,都是三個藷或芋(或其他的塊根作物)以及一條魚乾(若有殺豬羊則送豬羊肉),雖然每家要送出數十份禮物,各家大都僅準備少量的藷芋及魚乾,親戚送來的禮物通常立刻轉手送人,因為送出及收受的禮物份數及份量是相同的,最後各家所得的與原先準備的約略相當。在祈年祭與羊祭時親戚間也要以此種方式互贈禮物。
中午家家戶戶團聚共餐,餐後有搗小米 mivaci 的活動。以前有粟作團體的組織,小米的種植採收集體行之,mipiabengan 時各粟作團體自行其 mivaci,近年粟作團已解體,小米的種植改為各家戶單獨為之,因此搗小米須有人自動出頭召集。召集人帶一個舂小米木臼及數把小米到村中的廣場,聞訊而來的人都帶著一根木杵。最先由五六個老人開始,他們繞著木臼打轉,每人輪流上前舂粟,上前搗粟時將杵舉得很高,以致一端直指天空另端觸及後頸背,上前只舂一下立刻彎腰垂頭退下;後來人漸多時再約略分成 2–4 組,各組輪流走近臼邊舂米,全組輪過後退下換另一組上前臼中小米舂爛後不時有人帶來新的加入臼中。舂小米時有歌伴和,歌詞簡單僅有「he」、「ho」音節的交替,間有一兩句歌詞。搗粟時源源不斷丟入臼中的粟穗本身即已具有巫術意義,對習於交感巫術概念的雅美人來論,滿盈的木臼也可預示來年同樣的豐足。下午各漁船組都將大船推回船屋收藏,宣示飛魚季的結束。
停捕飛魚後,飛魚乾可持續食用至 kalimaan 月,在該月的月中舉行飛魚終食祭 manuyotoyun 後就不可再食飛魚,近年來因覺得丟棄大批飛魚乾太可惜,將吃飛魚的時間後延至 kasiaman 月時才停吃。
祈年祭 miparos 是雅美人一年一度向天神奉獻祈禱的日子。早上由數名老者到海邊代表全部落向天神獻供,他們帶到海灘的竹籩內置雞毛、檳榔、荖藤、豬肺、豬血、背脊與腹側肉各一片,並祈禱來年作物更豐富,村人也能健康長壽。他們返家之後再以同樣的供品放在屋頂上,這時村人才可做祭,各家家長以芋葉盛水芋、旱芋、藷蕷、檳榔、荖藤及豬肉,站在主屋頂上,祈求天神保佑農作豐收,豬羊繁盛,無病無災;禱畢將祭品置屋頂。
芋田祭 manayik so wora 在 kawowan 的月初,這個儀式與 milipus do tao 一樣主祭者是每家的主婦,但是各家選擇的日子並不同。早上大約 10:00 各家主婦到水芋田邊,先在田邊附近挖出一株姑婆芋 raon,將姑婆芋栽植於田埂上,邊植邊祝告芋田中的水芋不會被鹹雨所害,能長得茂盛如姑婆芋,芋頭能長得像手臂一樣大;接著再上更高坡度的另一塊水田,重複同樣的儀式。做儀式的田必須選擇水源豐富、芋頭生長情況良好的,若農作歉收,翌年可能另擇他處的田,若開闢新田則須到新田做儀式。
往昔大部份的家庭都擁有羊隻,現在養羊的人日漸減少,有羊者的羊隻數字也較前為少,但羊祭 milipus to kakalin 仍是雅美人最盛大的節日之一;羊祭一共兩日,第一日早晨的重要節目是親戚間如同豐收節一般的互相贈禮。第二日早晨方行祭儀。家中畜有羊隻者清晨到山上採兩種植物備用:一根菅草花 imoko 及一根叢生的 parangapang。部落周圍 imoko 及 parangapang 到處可見,但遵照傳統必須到山上採的才可用。
儀式者採回應用植物後,手持該二種植物往其羊群出沒的海濱。到達後儀式者爬到一塊礁石上蹲著,面對數十公尺外的羊群,他在礁石上依序持 parangapang、imoko 對著在潮線附近的羊群祝禱,希望羊群能如同此二種植物,增長得佈滿山野。唸完後他走下礁石朝羊群走去,在礁石間佈滿羊糞、羊群慣常走的小道,將事前準備的金屑,楺在幾粒羊糞內,接著又再禱唸一次,儀式即結束。返家後將 parangapang 和 imoko 插在主屋地穴西側的石垣中。
作者個人認為 mivanua、mipiabengan 與 miparos 三者是雅美人生業上的三個分界點。mivanua 後開始撈捕群集的洄游魚類,開啟一個專注於海上營生的季節;mipiabengan 之後,家中有剛收穫的粟及醃曬的大量魚乾,不必每日汲汲於基本生計所需,因此一系列與食物生產無關的生產活動,如造舟、建屋、燒陶、製灰,以及各種典禮儀式主要是在 mipiabengan 之後展開;miparos 後則將注意力轉移到陸地的農牧業生產。雖然三個季節的活動並非完全截然可分,每個季節的活動重點卻是清晰可辨的。
2. 生命儀禮
雅美人在出生、結婚,死亡這三種生命階段中會施行儀式。與歲時祭儀(特別是飛魚祭)相比,雅美人的生命儀禮在實行及規模上都較簡單。生命儀禮中除初生兒命名禮、婚禮和喪禮外,宣示個人社會成熟及社會聲望提昇的新屋新船落成禮亦應包含,但因此類儀式極為特殊,故另闢一節敘述。
當一個新生兒誕生的數天後,會舉行命名禮。行命名禮時,初生兒之 ripus 成員(主要是其父母之父母與兄弟姊妹)須到場觀禮。其父先以椰殼碗到一流水源源不斷的水泉取水,返家後以右食指沾水觸嬰兒之髮窩,同時說出其名,從此這個名字即代表此嬰;若以後體弱多病,則認為名字不吉,父母將為其更名。若接受命名的初生兒是長嗣之長嗣,則其新名亦將改變其父母和祖父母之名,因雅美人採用臺灣土著僅見的親從子名制,青年男女婚後生育頭胎,即須放棄其本名而改稱某某(子女名)之父 Siaman-X 及某某之母 Sinan-X。對新婚夫婦而言,隨著第一個孩子的出生和命名,也終止了他們婚姻最初的、不穩定的階段。至其長嗣婚後生育頭胎子女,其名又須依其長孫或長孫女之名,而改稱某某之祖 Siapun-X(夫妻同名)。
此一名制常被簡單地解釋為從名字表徵個人是否已完成傳宗接代之責,但實際情形恐非如此,因為一個有七八個成年子女的老人,不論其次嗣以下之子女為其生育多少孫子女,只要其長嗣存在而未婚或已婚未育,則其名僅能保持為某人之父,而不能因次嗣以下已有子女而更名為某人之祖。在此種名制下,要探究的應該是長嗣在家族中的特殊地位,以及長嗣對其父母與弟妹的職責。
在臺灣本島不論是漢族或其他原住民社群,結婚常是全聚落性的事件。在雅美人的結婚儀式中,卻沒有饗宴及熱鬧狂歡的部份,只有新郎、新娘的父母親及少數十分親近的親戚會參予其事。由於參加婚禮的人數非常少,且婚宴也未太過鋪張,僅較平日餐食略微豐盛,所以大多數的村民常不會察覺某家有婚宴正在進行;他們通常也無從知道一對配偶是否已經行過正式的婚禮。
在施行正式儀式之前,一對伴侶可能已經同居數年之久。當一位男子和一位女子開始同居時,不論是否曾舉行過婚禮,他們便會被認為是一對配偶。由於通常只有在一對配偶生下子女後,他們的婚姻關係才會穩定下來,因此他們對長嗣的命名儀式遠較婚禮為重。
前文已提及,雅美人相信鬼魂 anito 會帶給人們各種厄運。當有死亡發生時,雅美人認為是 anito 將死者的靈魂奪走,後者也因而變為 anito,具有將死亡傳染到親戚和村民身上的能力。因此雅美人儘可能的避免接近屍體和與死者有關的地方(如喪宅、死者家人等等),以免為聚集在這些地方的鬼魂所害。參加葬禮的人也必須要採取許多的措施,以防止鬼魂跟隨他們回到聚落,而造成更多的問題。
通常死者的屍體是由其子以布包好再綑綁,其子若年輕不知綁屍體的特別方式,可要求死者之兄弟或堂表兄弟代勞,但須酬以水田或金片。綑屍時死者側臥頭朝日落之方向(西)。屍體捆好後,會盡快的將其埋葬,有些人可能在他死後的幾個小時內便已入土。因為墓地在日落後是禁忌之地,因此如果死亡發生在下午以後,葬禮會延到第二天黎明時進行。當停屍家中時,屍體隨時都要有人看守,以免 anito 侵入,將屍首變得沉重難以扛抬;喪宅四周也要放置槍矛或其他的武器,以驅趕邪靈。
帶屍體到墓地的所有葬團成員都要全副武裝,以免受到 anito 的襲擊。挖掘墓穴時須十分的小心。首先是要避免挖到其他屍骨,最安全的做法是先將一棵樹挖起,然後再將洞擴大。挖墳的掘棒須採堅硬樹材,挖掘時若掘棒斷折,即表示短期內部落內又將有人死亡,因此挖墓穴時須小心翼翼。墓穴不需太寬,只要能容綁成蹲姿的屍首即可,墓穴底的雜物須清除,摘樹葉將坑底掃平後,將屍體以繩吊入坑中,掩土前須讓屍體的頭腳露出,否則會對埋葬者不利。覆土完畢後須將墓上的足印掃除,以免鬼魂會循足跡回到聚落。
葬團離開墓地時要拔出匕首做刺擊狀,並說:「我指(刺的婉轉說法)你,以後不許你再回村,已經講妥,你已不好了(即已死之意),不可將你身體再挨近我們,因為你已經跟我們不同了」。回村前須先到海中全身浸泡海水,再到水泉處沖淡水,並撿木片清除手足甲縫的所有泥土,籐盔、籐甲也都須清洗,以免將會引來不幸的墓地泥土帶入家中。返家後喪家須給埋屍者一小塊金片,參加葬團者須配戴可以避邪的金片數日,以免受鬼魂之侵害。
此外喪家會以木條或竹竿沿著家屋四周一直到村落間的馬路,圈圍出一條通路,喪家成員就只能在此範圍內行走,其他村民也儘可能避免走到木條所設定的範圍內,此種情形大約維持兩日。村落中有人死亡時,全聚落的人都會停止如建新屋、造新船、開地、種植等等工作;否則新建的房屋或船會不耐久用,新闢的地會收穫不佳,新種的植物將難長成。所能做的工作只限維持日常所需的「拿飯」、「找菜」、砍柴火而已。
3. 落成禮
雅美族的落成禮可大分為房屋及船隻的典禮兩類,房屋部份可再分出主屋 vahey、工作房 makarang 及涼臺 tagakal 的三種落成禮,主屋或工作房的落成禮較常見,涼臺的落成禮據說僅有具特殊地位及財富者方能舉行,因此難得一見;最近盛行在主屋或國宅邊增建廚房,有些人在完工後亦行落成禮。船隻的落成禮又可分一至三人小船,以及六至十人漁船組大船的下水典禮,雖然名義上大船的落成禮是由一個六至十人的漁船組所支持,實際上因其規模十分浩大,整個部落的人力物力均須動員,故大船的典禮常被視為攸關部落名譽的大事,即使非該船組的成員亦會全力相助。
通常一個男人一生中至少要主辦三至四次的落成禮,才算在社會交換關係中達到收支平衡的地步,由於典禮的巨大開銷,一般人奮鬥終生大都只能勉力達成目標,嚴格說大多數的人並不能因舉辦落成禮而獲取較高的聲望及地位,只是維持其既有地位於不墜;只有很少數的人擁有眾多的水田、豬羊,也能動員親友提供足夠的勞力支援,這樣的人才能經常地舉行落成禮,獲致極高的地位及名聲。另外也有些人終生勞碌,卻始終無法支持一次落成禮,不論其無法舉辦落成禮的原因為何,這類人在雅美社會中往往居於較次的地位。
雖然落成禮可以細分出五種,各種落成禮的節目卻大略相同,通常是以採收水芋揭開典禮的序幕,因為要有近噸的水芋用來淹沒新船或堆放新屋簷上,掘取如此數量的水芋不僅耗時而且費工,加上水芋收穫後超過一週即會腐壞,所以採芋時要發動親友相助,希望能夠以最短的時間收取足夠的水芋;一般採芋約須耗費四五天的時間。採芋即將完工前一二日,要將典禮中預備宰殺的豬羊抓住集中圈養。
水芋收足的當日下午親戚聚集主人家,協助計算邀請的外村賓客人數,以及統計分送肉、芋的份數,傳統的計算方法是撿拾小石,每一顆代表一份肉或水芋,現在大都輔以文字的紀錄。當日日落後親戚及村人到主人家唱禮歌祝賀,直到翌晨日出才能解散,但這一節目似乎僅見於東清及朗島。請客名單確定後的次日早晨,主人即派出使者到全島各村去邀請客人,主人則到本村的各家戶邀請村人翌日參加典禮。
落成禮一共持續兩日,第一日晨村中男子自動地到主人家,幫忙將收藏的芋頭取出,堆置新船或新屋上,並將芋堆加以裝飾。下午各村的賓客趕到,主人與親戚及村中長老與客人以禮歌對唱酬答。迎賓儀式結束後,外村客人除部份留在主人家外,其他即分散到村中探訪親友並用餐。日落後再回主人家中,通宵唱誦禮歌直至天明。
第二日晨,村人又來協助將芋頭堆分散成份量約略相等的小堆,來訪的外村賓客及村中各家戶均可分得一份。分完芋頭後,親友再幫主人將已圈養的豬羊抓出,殺死後以稻草燒去豬羊毛,然後由有經驗者將豬羊肢解,將肉切成長條肉片,親戚村人各依關係之親疏,獲贈份量不等的肉。分完豬肉後若典禮是為新船舉行,則在中午會推船下海首航;大船處女航之前,全村男子分數組,從村中分數路往船邊集中,各組行進時要握拳瞠目,口發怒斥之聲以驅鬼。舉行過典禮、漆飾美麗的船隻,現在已經成為雅美文化的象徵。
六、結語
文化是每個民族生息於某一特定生態環境,所發展出來的適應性生活方式,因此各個不同文化之間的優劣比較並無意義。任何一個族群的文化皆是歷經千百年錘鍊的智慧結晶,不論在自然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人際關係的組織安排,鬼神靈魂的界定溝通等各層面,都有各具巧思的細緻文化設計;從上文的概略介紹,當可知悉雅美文化也是內涵豐富,博大精深,一個研究者窮畢生之力也無法完全瞭解。
但是這些年來,以漢文化為本位的官員卻認為雅美文化低劣落後,不斷地以強制的手段迫使雅美人放棄其傳統,不論雅美人願意與否,他們被迫接受許多雜亂無章的「外來文化」,包括鄉公所、民眾服務站、警察局、監獄(現已撤消)、觀光旅館、觀光客、核能廢料廠、火力發電廠、機動船隻、機場及飛機等等;他們對何種事物在他們的土地上出現與否已經完全失去發言權。我們早已經體認到要解決自己的問題,須靠自己而非乞靈於「外籍專家」,但我們卻執意的以「外籍專家」的身份,企圖要代替雅美人及其他原住民族群解決他們的問題。在文化的變遷過程中,一個族群本身的成員具有無可取代的主導地位,不論居心多麼良善,任何越俎代庖的作為,不僅幫不上忙,經常還會越幫越忙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蘭嶼的鋼筋水泥國民住宅。
傳統上雅美族深入地表二、三公尺的穴居式住屋,已經証明是對當地生態環境最能適應的住居方式,由於土層的隔熱效果,冬季地表的低溫須至夏季才能穿透土層進入居室;反之,夏季的熱氣在冬季才緩緩滲入,而且土壤又兼具隔音的效果,穴居更能防颱防震。不幸的因為「穴居而野處」被認為是上古人的生活方式,政府機關乃「好心地」為雅美人蓋出一排排每間約十二坪的鋼骨水泥平房。從實用的觀點來看,這些現代化的國宅是毫無可取的,外觀既不美,內部又狹隘侷促。以作者住過的經驗,這些國宅夏季自早上六點起,室內氣溫即急劇上升,過午之後屋中就如蒸籠,非至凌晨氣溫不會稍降。這樣的國宅連最基本的適於人居都談不上,更遑論能照顧到雅美人對住屋所賦予的某些社會文化意義。
人類學者主張維護雅美傳統文化時,常被誤以為是想將雅美族做為活的文化標本加以保存。然而此一主張卻是植基於人類學者對「文化」這一概念的瞭解,因此能充分體認到要吸收消化其他文化的長處,其先決條件不是放棄自己的文化,而是保持自己文化的完整體系,如此才有能力棄故納新,在自己的文化土壤上栽培出豐碩的外來品種,不論這個新品種是橘是枳,都能根深葉茂,可以繼續往下紮根,往上結出這一文化獨特的「果」。
希望本文的介紹能有助於讀者對雅美文化的瞭解,經過瞭解、欣賞異文化的過程,能再進一步的起而為維護雅美文化盡一分心力。也深切地期望雅美人能在自身的文化基礎之上,吸納外來的優美文化元素,使得雅美文化能枝榮葉茂,日益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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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蘭嶼專題》作者:余光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