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發條例座談會 民間團體少 與政府對話空間不大
[張育菁/報導]為使各界更了解「花東發展條例」的推動與基金運用,臺東縣政府一連三天,辦理四個場次的座談會。蘭嶼地區被邀請參加3月21日於國立臺灣史前博物館的場次,出席人數超過100人,但民間團體出席不到20人,其餘皆屬官方代表,而蘭嶼僅5人出席。
「花東發展條例」經立法院在100年6月通過、實施,編列10年400億元,透過跨部會、跨區、跨領域等的合作,提升花東地區的生活品質與產業競爭力。企圖以此打造低碳城市、加強交通運輸、增進醫療品質、輔導特色觀光、文創產業等。
對於臺東未來發展,各界有不同的看法與需求,荒野保護協會臺東分會會長楊坤成也建議政府應重視臺東有機農業的推動;議員江堅壽也認為可將有機農業結合地方旅遊推動臺東在地健康美食;蘭嶼鄉公所祕書黃政德則提出具體的計劃,他強調,任何的觀光還是要以本土出發才足以永續。
黃正德發言表示,蘭嶼是永續發展的示範島嶼,建議可以試著將37公里的環島公路變成具生態廊道、文化景觀,以電動、腳踏車或步行為主的觀光島嶼;此外,臺東市長陳建閣提出計畫的研擬應思考未來10年內東部人所能獲得的效益,以平安、健康、快樂三個重要原則來規劃整體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