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台電回饋金用途 近半數委員不表態

  [張育菁/報導]100年度1900萬「台電回饋金」於今(3/1)日召開,未來台電回饋金將更名為「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回饋金」(簡稱『回饋金』)。與會委員對於其用途及命名有諸多疑慮,氣氛一度緊張。應到29名委員,共23位出席,最後以半數通過提案,但仍有近一半的委員不表態。會議結果將送審代表會,做最後決議。

  會議中,漁人委員夏曼賈巴度認為,「回饋金」的名目應該要由鄉民自定,而非台電。鄉長江多利回應,行政單位動用經費時,需符合特定的款項或名目,呼籲不要在文字上打轉。另一個爭議是公所將給社區的200萬經費,分為150萬的「社區發展及社會福利經費」與50萬的「地方公共建設之規劃、興建、維修與營運」。

  朗島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郭惠妹以及東清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謝男海皆反應,社區早已擬定好101年度的計劃,如今又要因為公所將經費拆成兩個項目,那已執行的計劃要怎麼辦才好?鄉長江多利表示,僅管如此,200萬經費依然都用在社區的支出當中,只需計劃重編(重新送企劃書),一樣可以獲得補助。

  野銀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廖明德表示,對這次的決議結果,並不甚滿意。他特別提到,「蘭嶼鄉環島公路拓寬地上物、土地、捐贈獎勵救助計劃經費」屬於縣的管轄範疇,應由離島建設基金或者向縣政府申請經費,不應編入回饋金的預算。

  4.4億的「95-100年度土地出租輔導就業轉業金」因為沒有專屬的委員會,無法討論如何運應該經費。鄉長承諾將在3月15日前召開會議,並且成立委員會,討論此經費。

承辦專員鍾依潔發言

應到29名委員,共出席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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